柠樣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
作者:admin 浏览次数:2366
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GB19430—2004。于2004年4月1日实施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,代替GB8978—1996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中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。
本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。
①适用于柠檬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、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、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管理。
②以柠檬酸工业清洁生产工艺及治理技术为依据,确定柠檬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。
③现有排放源分阶段规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。
④本标准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分级。
本标准规定了柠檬酸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、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,明确了柠檬酸工业企业执行的大气污染物
排放标准、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标准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,分年限规定了水污染物日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、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日均最高吨产品排水量。
本标准适用于柠檬酸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、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、厂界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管理,以及柠檬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。